為減少供應商作為潛在投標人在制作投標文件時的重復性勞動,保證供應商信息真實性、完整性,提高評標工作效率,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將開展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以下簡稱“核實”)工作,核實工作成果將全面應用于10kV配網物資(設備、線路材料)協議庫存采購資格預審。根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工作安排,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將開展2020年絕緣子物資供應商核實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資質能力信息核實是對供應商資質、業績等信息以及現場實際生產情況進行確認的活動,供應商自愿參加核實工作。資質能力信息核實并非參與投標的前置必備條件,不存在“合格供應商名錄”,未參加核實的供應商仍可正常參與招投標活動。本次核實對象為“總部委托省公司實施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產品目錄”中絕緣子物資供應商。“總部委托省公司實施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產品目錄”詳見附件1。核實包括文件核實和現場核實兩個階段。申請核實的供應商均須參加文件核實。根據文件核實情況,對需要開展現場核實的供應商進行現場核實。具體核實內容及要求詳見附件2,請供應商認真閱讀,做好相關準備工作。1.提交核實申請截止時間:2020年5月31日12:00。2.所有參加核實的供應商均需通過“資質填報工具”的“核實申請管理”模塊向ECP2.0平臺提交核實申請。提交核實申請操作流程詳見《資質能力核實操作手冊》及附件3。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list/down/2018072800069707_4_2019101685574813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list/down/2018072800069707_4_20190715344402703.【提交核實申請】后仍可繼續填寫資質業績等相關信息,未在截止時間前成功提交核實申請的供應商,無法參加本次核實工作。申請核實的供應商通過“資質填報工具”填寫資質業績等相關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填寫完畢后,通過“資質填報工具”的“專用信息”模塊向ECP2.0平臺提交核實信息模板。核實信息填報及資料準備提示詳見附件4。擬變更注冊信息(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供應商,請提前申請,盡快完成審核,保證ECP平臺上處于“審核通過”狀態。在2020年5月31日前不能完成相關審核工作的供應商,本次核實將受影響。變更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供應商請關注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服務中心發布的以下兩份公告。《關于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及信息變更功能升級的通知》(http://ecp.sgcc.com.cn/html/news/018014001/35644.html)《關于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變更證明資料提交的補充說明》(http://ecp.sgcc.com.cn/html/news/018014001/37192.html)(1)支撐資料遞交時間:2020年6月10日之前。(2)支撐資料遞交方式:本次不再遞交紙質版核實材料,所有支撐材料均通過百度網盤遞交電子版,請確保電子版支撐材料與原件一致,一經發現提供虛假材料,將按照相關規定作為不良行為進行處理。供應商僅需將百度網盤私密分享鏈接以及提取碼發送到JXGYSGL@163.com郵箱,郵件主題命名 “絕緣子+供應商名稱”。分享鏈接有效期選擇“長期有效”,在9月底核實工作結束后,供應商可自行取消分享。核實資料文件格式見附件8,提交支撐材料的操作說明見附件9。2.現場復查時間:現場復查根據業務需求確定,具體時間另行電話及郵件通知。請各供應商認真閱讀 “附件5資質能力信息核實規范”、“附件6供應商核實指南”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專家組將針對ECP平臺上填寫的資質業績信息開展核實,請各供應商保持ECP平臺信息與實際情況一致。對于提供虛假資質業績信息的供應商,將按照《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核實工作結束后,將在ECP平臺上對供應商相關信息進行公示(具體公示內容范圍見附件7),接受社會監督。對于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的供應商,一經發現,將按照《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針對所有參與核實的供應商反饋核實確認的信息,本次核實結果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在有效期內核實結果可以用于國家電網有限公司10千伏及以下配網項目(協議庫存)的招標采購活動中。王工 :13517089991;梁工:18296818796閆工 :18679001114;朱工 :139700276613.ECP平臺系統操作問題請撥打技術支持服務熱線:010-63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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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9日